福建省高校毕业生“三支一扶”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省级“三支一扶”计划岗位征集工作的通知
发表于: 日期:2019/1/9
闽毕支〔2018〕53号
各有关市、县(区)“三支一扶”办,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:
根据省委组织部、省人社厅等部门《关于实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“三支一扶”计划的通知》(闽人社文〔2016〕261号)精神,为做好我省2019年省级高校毕业生“三支一扶”计划岗位征集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征集范围及数量
征集承担第三轮省级“三支一扶”计划招募任务,并纳入到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范围的县(市、区)的乡(镇)的教育、农业(含林业、海洋与渔业、农村实用人才服务站、农技推广、农业现代化和水利)、卫生和扶贫(含基层保障、综合性文化服务、司法)等农村基层紧缺工作岗位,并适当向扶贫岗位倾斜。不征集城区街道岗位和乡(镇)党政办岗位。
2019年省级“三支一扶”计划招募约500名高校毕业生,纳入范围的每个县(市、区)岗位征集数原则上不超过15个,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可适当增加。
二、岗位设置
岗位学历条件为“大专及以上”。专业条件一般不作限制或按照大类进行设置,如需对专业作出具体要求的,各学历层次(研究生及以上、本科及以上和大专及以上)对应专业要求须为同一或相近专业。各类岗位均不得设定性别要求(特殊岗位除外),严禁因人设岗。
三、工作流程
2019年省级“三支一扶”计划岗位征集、申报、审核和发布工作,通过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以下简称公共服务网开展。
(一)岗位征集。1月30日前,各有关县(市、区)“三支一扶”办通过公共服务网,按照填报要求(详见附件),将征集的岗位信息上报设区市“三支一扶”办。
(二)岗位申报。2月20日前,各设区市“三支一扶”办审核所辖县(市、区)上报的岗位信息,确保信息完整、准确、详实,并通过公共服务网上报省“三支一扶”办。平潭综合实验区完成岗位征集和审核后直接上报省“三支一扶”办。
(三)下达招募指标及岗位发布。省“三支一扶”办根据各地岗位征集、毕业生日常管理服务、期满就业跟踪服务和相关政策待遇落实等情况,报经省高校毕业生“三支一扶”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,下达2019年各地招募计划指标。3月底,面向社会公布招募岗位信息。
四、工作要求
各地要切实加强与本地教育、农业(含林业、海洋与渔业、计生和水利)、卫生、扶贫等部门的沟通协调,合理把握支教、支农、支医和扶贫岗位比例,逐步提升招募质量。要紧密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基层人才队伍状况,统筹考虑岗位安排与期满就业工作,优先征集有空编或者将来2至3年内有空编的基层服务单位岗位。
岗位征集工作中有什么具体问题,请直接与省高校毕业生“三支一扶”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联系。
联系人:游 风
联系电话:0591-87565225
福建省高校毕业生“三支一扶”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
2018年12月26日